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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债实务

编者按:

    多措并举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延长公司债券许可批复时效,简化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业务流程……疫情之下,国家发改委、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开辟了一系列高效服务绿色通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本期,华信基业集团将从三大监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出发,作出自己相应分析解读。


一、疫情债定义

疫情债,全称疫情防控债。广义上,疫情债是适用于疫情期间发行服务绿色通道信用债的统称,相关发行主体不仅包括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或者行业的企业,也包括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领域或者“借新还旧”的企业;狭义上,只有募集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防控疫情有关用途的,才能在债券名称中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疫情债在发改委、交易所、银行间协会可走服务的绿色通道。

二、疫情债的适用范围

(一)监管部门表述

 各监管部门表述不尽相同:

 1.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强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

 2.交易商协会: 强调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积极支持三类企业:1、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企业;2、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3、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企业。

 3.深交所:基本参照了五部委发文的内容。

 4.发改委:要求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申请企业债券的”设立申报“绿色通道”,不限于“湖北省内”或者“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扩大了受益企业范围,同时“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5.上交所: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界定为“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覆盖范围有所扩大。、

 

(二)具体分析来看,疫情债目标区域

 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位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发行信用债可直接冠名疫情防控专项债。除此之外,以下地区也属疫情严重地区,但这类地区一事一议,且资金用途要用于防疫方面。

 河南:郑州、南阳、驻马店、信阳;

 浙江:温州、宁波、台州、杭州;

 安徽:合肥、蚌埠、阜阳;

 广东:广州;

 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上海市;

 四川:成都;

 山东;

 湖南:长沙、岳阳;

 江西:南昌、上饶、九江、新余等地

 

(三)具体分析来看,疫情债目标行业

 1.医疗医药: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检验检测、科研攻关等领域,包括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 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的企业。同时国常会上提出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

 2.生活必需品(消费领域):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各地粮油菜肉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企业,以及相关饲料、屠宰、加工企业;

 3.交通运输及物流:为保障疫区生活及疫情防空涉及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

 4.基建相关:参与疫区基建设施的建筑施工企业,例如参与火神山、雷神山医院项目建造或原材料供应的企业。

 

(四)具体分析来看,募集资金用途及涉及企业

 1.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供给。如发债用途为各地火神山医院的建设。涉及企业有:建设单位、医疗配套设备供应厂家、医药供应厂家、医药消耗品的生产厂家等。

 2.医药方面供给。涉及企业有:用于新冠肺炎的中西药生产厂家。

 3.医药防护供给。涉及企业有:生产口罩、试剂、防护服、体温计、消毒液、负压救护车等防护品的生产厂家。

 4.医疗、医药相关原材料上游供应商。涉及企业有:生产石化纺织等原材料的生产厂家。

 5.受疫情影响行业的补流。如偿还已发行债券等。

 6.偿还疫情期间到期债券。


三、已发行疫情债主要特征

(一)发行主体评级

 从主体评级看,基本都是AAA、AA+等中高评级发行人,AA评级仅发行一支,为湖南省国有企业湖南粮食集团。

 (二)发行主体性质

 从企业性质看,超过80%的发行人为央企和地方国企,民营企业有福耀玻璃、天士力、九州通、物美科技和科伦药业等发行人。

 (三)发行期限

 从发行期限看,绝大部分是在1年期以内,其中以6个月和9个月的发行期限居多。

 (四)行业分布

 从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行业的发行金额占据“疫情防控”债券总额超50%的比重,2月1日央行、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交通物流运输行业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纳入“绿色通道”,债券发行审核较为快捷,其次是非银金融、医药生物行业的“疫情防控”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大,分别为远东租赁、兴业证券、九州通、天士力和科伦药业等企业,其他发行人行业分布相对分散,有商业贸易、公共事业、综合等行业。

 (五)省份分布

 从省份分布看,广东省共有8支相关债券,共计76亿元,其次是上海、浙江和福建等地区,湖北省有2支“疫情防控”债券,共计15亿元,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发行。

 (六)发行品种

 从券种来看,主要是以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的超短融和中票为主,共计189亿元,交易所的公司债相对较少,有45亿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2月17日,在39支信用债中有35支披露了用于“疫情防控”等相关方面的具体资金金额,剩余4支未提及用于“疫情防控”。

 (八)票面利率

 “疫情防控”信用债新债一级发行情绪相对较好,票面利率较低,其票面利率基本低于对应中债估值曲线收益率,以及同一发行人类似期限的债券票息、中债估值收益率。

 下图是截止2月17日累计发行的39只信用债,交易商协会下超短融26支,中票4支,证监会下公司债9支。累计承销250.7亿元疫情防控债。具体如下:


注:票面利率空白的为尚未发行完毕的债券。


 

四、监管部门对疫情债的不同发行要求

(一)交易商协会

1.疫情防控(专项)债标识

对于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且金额占当期发行金额不低于10%的债务融资工具均可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若募集资金全额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则可添加“(疫情防控专项债)”标识。

2.产品载体

产品载体既可以是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等常规品种,也可以是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等创新产品。其中,如以资产支持票据为产品载体,除募集资金全额或部分用于疫情防控领域外,还支持基础资产或底层资产涉及防疫相关领域,或上述资产对应的债务人/融资人为参与疫情防控企业的项目添加上述标识。

3.目标企业:

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和行业企业注册发行。对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企业。

4.行业

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相关业务收入占比50%以上,或相关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超过30%,以近一年或近一期两者孰高原则)。根据NAFMII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贸易”,“酒店、餐馆与休闲、旅游”,“交通运输”,“媒体与文化-文化创意”,“农、林、牧、渔-食品”等可参考认定为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确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影响并披露相关内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均纳入“绿色通道”。

5.注册发行

一是加强注册发行特别是发新还旧服务。二是支持参与疫情防控企业注册发行。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尤其是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建筑施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简化注册发行业务流程,畅通直接融资渠道。

6.操作要求:

要求:

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企业,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应在募集资金用途中披露疫情防控有关内容,用于疫情防控的金额占当期发行金额不低于10%(创新产品可酌情调整)。

操作:

目前统一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阶段添加“(疫情防控债)”或“(疫情防控专项债)”标识。符合标识添加要求的,可在债券全称结尾增加“(疫情防控债)”标识,并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特殊债项简称。

7.绿色通道

实施注册发行全环链快速响应。对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企业以及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企业,在项目受理阶段采取专人对接服务,做到“即报即办、特事特办”,在合规基础上,简化受理流程,优先进行注册预评,优先安排注册会议,优先推送注册通知书,优先处理发行条款变更、重大事项排查等发行前流程,提高注册发行服务效率。

8.鼓励创新产品(中小企业)

发挥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结构化产品的优势作用,盘活企业存量。鼓励和支持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的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并购票据等创新产品,募集资金通过投债联动的模式,为疫情时期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9.协会支持

一是鼓励中介机构为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的债券提供专业服务,协会将定期通过业务通报、主承销商座谈会等方式对中介机构在相关债券注册发行工作中的参与情况进行宣传并向监管机构汇报。二是鼓励各类资金投资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的债券,扩大相关债券投资人群体。三是鼓励参与各方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场影响力。

 

(二)公司债

1.上交所

(1)疫情防控(专项)债标识

公司债募集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防控疫情有关用途的,在申报或发行阶段可以在债券全称后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并按规定和约定做好信息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参照执行。

(2)目标企业:

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

(3)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

(4)操作要求:

募集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企业,包括疫情防控涉及的重点医疗物资和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生活必需品支持、防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物流、公用事业服务等。

(5)绿色通道

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公司债券的,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特事特办,简化审核流程,优先安排审核会议,提高服务效率。

上述债券如发行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报告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可申请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如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获得相关签字、盖章,可先由主承销商出具说明并开展发行相关工作,后续及时补充提交签字、盖章文件。疫情防控期间,本所暂不办理现场沟通、现场咨询等业务,支持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

 2.深交所

(1)防疫防控固收产品

对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或基础资产涉及疫情防控用途,以及疫情较重地区企业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行的固定收益产品(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固收产品”)。

(2)疫情防控(专项)债标识

疫情防控固收产品可在产品全称中添加“疫情防控”等字样;已取得批文尚未发行的疫情较重地区企业,以及发行阶段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疫情防控的企业,可以发行时在产品全称中添加“疫情防控”等字样。

(3)目标企业

包括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或主要子公司位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以及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前述区域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企业。

(4)涉及疫情防控用途(贷款)

包括重点医疗物资和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采购和运输,医疗设施的建设、运维,供应疫情较重地区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和运输,防疫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物流运输、公用事业服务,以及偿还因前述用途发生的相关贷款等。

(5)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包括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到期固定收益产品的企业) 。

(6)绿色通道

为全力、高效支持疫情防控固收产品快速发行,疫情防控固收产品的审核及发行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报告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的,可由发行人(特定原始权益人)及主承销商或管理人出具申请文件,向固定收益部申请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此外,如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获得相关签字、盖章,可先由主承销商或管理人出具说明并开展相关工作,后续及时补充提交签字、盖章文件。

申请材料制备因疫情影响存在其他困难的,固定收益部将根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切有利于疫情防控工作、一切有利于促进深市平稳运行的原则”的原则灵活处理。

特:疫情防控固收产品可与普通固定收益产品同时申报;新申报疫情防控固收产品的,已取得的公司债券证监会批复、私募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无异议函不受影响。

 

(三)企业债

1.新发债券支持

(1)绿色通道准入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2)具体支持方案

支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该类项目收益覆盖要求。申报阶段,支持企业债券资金用于处于前期阶段的该类项目建设,但应全面详尽披露最新的项目合法合规信息。

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

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允许债券发行人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同时将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宽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10%”。

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3)发行流程

设立申报“绿色通道”。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申请企业债券的,企业可直接向我委报送申报材料,实行“即报即审”,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并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办理。

实行非现场业务办理。全面支持发行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通过非现场办理企业债券的发行申请、意见反馈、批文领取、信息披露、发行前备案等业务,可灵活选择线上系统、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我委政务服务大厅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进行补充提供或领取。

2.已拿批文债券新政策

(1)具体支持方案

企业债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企业债券批复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到期的,相关批文有效期统一自动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并豁免发行人履行延期申请程序。

海外债:已取得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企业,如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外债发行的,可在有效期届满的2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关于延长有效期的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效期可延长6个月。

(2)发行流程

一是近期获准通过但尚未领取企业债券批复文件的,可在发行材料中充分披露是否发生重大期后事项及其影响后,使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电子批复文件启动发行。

二是近期拟启动债券发行工作的发行人,应提前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鼓励错峰预约簿记建档时间,并尽可能减少发行现场人员。

三是对于已经启动债券发行程序,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在发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申请适当放宽债券发行时限,或者发行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灵活选择择期发行。

 

五、疫情债的优势

1.彰显社会责任:发行疫情防控专项债有利于树立发行人良好企业形象,向资本市场宣传企业积极防疫控疫工作,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2.审核快捷高效:证监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均设立“绿色审核通道”,即报即办,特事特办,网上办理,微信交流,无需现场。

3.利率较低:当前市场环境利好债市,收益率居于低点、发行正当其时;

4.资金使用灵活:许批文项下某一期债券作为疫情防控专项债,其他作为普通债,募集资金可部分用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用于偿还债务或补充一般流动资金,允许替换前期已投入的疫情防控相关资金;

5.申报材料简化: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原有规定及时完成全套申报材料的,监管机构可适当放宽受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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