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传统操作摸式
即主承操作模式:往往只由单个券商、银行或多个机构松散组合担任承销商,由其申报债券产品,获批后仅靠单一承销商在市场上随机募集发行。
传统模式操作的不足
单个机构,随机募集;
沟通不足,申报不顺;
利益不均,销售不力;
发行低效,价格偏高。
(二)债券传统操作模式客观分析
1、债券传统操作模式的不足
传统债券操作模式的不足体现在:只有单个机构或多个机构松散组合,没有系统整合市场资源;只针对单个产品,没有深度研究和综合考量企业状况;只是机械程序化申报,没有事前沟通,待有把握后再申报;只在当地较小范围内销售,没有扩大范围最大量引入投资人;只看重承销费高低,不着重债券发行综合成本等。这些不足造成了申报不顺、销售不力、发行低效、价格偏高。
2、利益分配不均是造成申报发行不力主要原因
作为债券承销商收取的承销费,其中70%给了券商或银行的承揽部门,而关系到债券能否申报成功的承做部门和债券能否发行成功及发行价格高低的承销部门却拿的较少,因此债券发行申报不尽力,销售靠运气,加上发行人一再压低承销费,债券销售更缺乏积极性。
3、发行屡屡不顺,迫使发行人寻求新模式,债券发行引入第三方
在几轮债市低潮期,众多债券发行不顺甚至失败,导致企业不得不变换债券发行操作模式,变债券主承操作模式为综合承做模式,即不仅要求提供申报、发行等程序化服务、而且还需提供梳理资产、整合资源、整体筹划、全程运作等高附加值服务,通过个性化服务,保障债券顺利发行和资金低价到位。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采用债券综合服务商招标或比选的入围方式,在百度搜索中可以看到约4830万条相关信息;财政部也颁发了财预2018﹞34号文,鼓励国企平台发债引入专业第三方;新《证券法》对债券服务机构的表述也做了新的调整,增加了由国家工商总局颁发有债券融资咨询服务经营许可的财务顾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