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类主体如何实现债券新增?

在地方债务风险防控与城投转型的背景下,监管对传统城投平台的融资限制愈发严格。2023年“一揽子化债”政策后,城投债融资政策边际收紧,新增用途受限,倒逼地方通过整合产业资源、推动城投转型为市场化主体,实现债券“新增”突破。股权投资类主体因具备市场化经营属性,成为地方政府盘活资产、拓展融资的重要载体。这类主体通过聚焦产业投资、整合经营性资源,逐步摆脱传统城投属性,获得监管认可,成为债券市场的新增主力。

▍实际案例分析

一、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2025年4月2日发行了总额为2亿元的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本只债券是在2024年8月27日进行申报,在9月27日取得无异议函,整个审核时间仅一个月,审核效率是非常高的,充分反映了交易所对该项目的认可。该只债券是在2025年4月2日完成的簿记发行,也就是说本只债券是在3号指引更新之后备案通过并发行的,符合最新版3号指引的要求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9亿元,控股股东为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发行人为区级城投公司的子公司,控股股东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发展定位为主要围绕股权直投、基金管理和政府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开展投资业务通过组建市场化基金和政府资金直投的方式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有5个子公司,业务性质为股权投资。

(二)发行人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1.83亿元,负债总额为5.1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64亿元;2023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028万元,投资收益2472万元,净利润6125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2.38亿元,负债总额为1.8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57亿元。2024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11万元,投资收益1341万元,净利润-62万元。
从上述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发行人的资产规模总量不大,而且负债规模较小,这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直接相关的,股权投资类业务产生的资产规模本身就很难快速做大。发行人此次的申报发行规模为2亿元,应该是根据2023年末净资产测算的,如果是按照2024年9月末净资产测算,规模可能会更大。同时发行人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为亏损状态,没有影响本次债券新增。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较为丰富,分为三个部分:86.2%拟通过直接投资(或置换前期项目投资资金)或对创业投资基金出资(或置换前期创业投资基金)的方式用于科技创新类领域投资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约定的科技创新领域用途;4.95%拟用于偿付存量负债,8.85%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四)发行人亮点:无主体评级仅通过担保增信实现发行

本只债券由专业AAA担保公司天府信用增进担保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这个要素可以体现两个事项:首先本只债券并不是发行人控股股东提供增信,因为控股股东的主体评级为AA+,实际上也是具备担保能力的,可能是因为控股股东的城投属性,或者AAA担保公司增信更有助于通过审核;其次,本只债券是由域外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但是发行人所在区域的担保公司数量其实是很多的,而且增信能力也很强。

(五)隐含问题:以双创债品种实现新增

发行人实现科创债券新增主要是通过双创债品种实现新增,由于发行人是去年8月进行申报,当时对于该品种债券存在较松的审核情况,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突破可能,但自2025年以来,双创债的审核逐步收紧且有被叫停的传言流出,相关产品想后续进行申报可能存在一定的阻碍。

二、浙江产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该发行人已在之前的文章中进行过重点描述,主要通过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双贴标实现债券新增,详情可见前文:特殊品种债券成“主流”!双贴标债券逐步兴起

三、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

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于2025年4月10日成功发行8亿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本只债券是在2024年6月29日进行申报此次债券,2024年10月17日获批,历时4月,新增为发行人的首次债券新增。

(一)发行人概况

润桐控股是桐乡国投旗下的金融板块运营平台,是桐乡市进行市场化转型的主战场之一,润桐控股以产业投资和金融服务为两大支柱的体系构建,不断强化专业能力和市场化水平,通过产业投资高品质引领产业升级。
(二)主营业务说明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担保业务、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其中发行人股权投资盈利来源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分红;协议转让获利;所投标的IPO 后市场退出获利等。近两年暂未产生股权投资收益。

发行人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来源一方面是政府无偿划转或者受政府委托进行受让投资,另一方面是通过各级政府部门推荐或者通过和各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合作银行、券商)合作获得项目。

此外,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根据桐乡市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定位选择合适的项目,并对拟投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内部审查。选取合适的拟投项目后,经发行人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重大项目还需报上级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发行人参与的投资项目一般以成长期和成熟期为主。

(三)发行人财务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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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49.17亿元,负债总额为12.0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7.17亿元;2023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0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状态。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57.27亿元,负债总额为19.6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7.64亿元。2024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约10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仍未亏损状态。
从上述财务数据可以看出,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为负,而这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投资规模增加,而基金、股权投资业务尚未进入回报期所致。这表明即使发行人在申报时利润亏损,若有能够解释完善的合适理由也不会影响债券新增。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公司发展。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公司发展指发行人通过基金出资的方式对科技创新领域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四)增信措施:主体AA+并提供AAA担保

本只债券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且发行人主体也为AA+主体,虽然总体收入亏损,但由于增信措施完善、地区经济加分等,均给该笔债券成功发行提供了不小的保障。

▍股权投资类企业债券发行主体要求判断

结合上述已成功发行债券的投资类主体的实际案例,笔者对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各企业如何实现债券发行进行判断,整理归纳出以下要求:

一、财务指标要求存在一定弱化,可能随地区情况而定

从上述案例结合来看,从财务指标来看,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整体要求存在较大差别,具体分析如下:

1、资产负债安全线:主体资产负债率建议控制在50%以下(区县级平台可放宽至65%),净资产规模需充足(通常不低于5亿元)。

2、容忍阶段性亏损:若净利润为负,需合理解释原因(如投资回报周期长、业务扩张期成本前置),并展示资产安全性与现金流稳定性。

3、收入结构优化:市场化经营性收入(如股权投资收益、基金管理费)占比需超过50%,减少对政府补贴的依赖。

二、信用增信要求

1、外部增信优先:引入专业AAA级担保机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突破主体自身评级限制(尤其是无评级或低评级主体)。

2、规避城投关联:尽量避免依赖城投属性母公司担保,以降低监管对“隐性政府信用”的质疑。

3、区域资源协同:经济强省(如浙江、广东)主体可借助地方优质担保资源降低增信成本。

三、业务属性要求

1、彻底市场化转型:剥离传统城投代建、土地整理业务,聚焦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产业孵化等市场化领域。

2、决策独立性:投资流程需体现市场化机制(如尽调、投决会审议),避免被认定为政府指令性投资。

3、造血能力证明:通过投后管理提升被投企业价值,形成可预期的退出收益或分红现金流。

股权投资类主体实现债券新增的关键,在于通过市场化业务切割、外部增信加持、区域资源整合形成“政策合规+信用可行+商业可持续”的闭环。未来主体需进一步强化独立运营能力,灵活应对动态监管环境,方能在债券市场持续获取融资空间。

▍债券发行日历

01
一般公司债发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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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私募公司债发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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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中票发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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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PPN发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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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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