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本所制订了《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以下简称《投保指南》),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债券拟在本所上市挂牌的,发行人可以参照《投保指南》相关条款及其填报说明的具体要求,编制募集说明书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章节。
二、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者与意向投资者、受托管理人的沟通情况,以《投保指南》有关条款为基础做出更高标准的约定,或者进一步补充细化其他约定,但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当结合《投保指南》的具体约定,在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增信协议等文件中做出衔接安排,确保相关契约文本的约定不存在冲突,切实发挥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