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深证上〔2023〕1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便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做市商规范开展做市业务,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有关规定,优化债券做市商业务申请及管理流程,相应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深证上〔2022〕93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3年1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