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健全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各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约束,明确各方职责,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拟联合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1年2月19日前反馈至中国结算、上交所、深交所。电子邮箱: zqhg@chinaclear.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恒奥中心A座,邮编:10003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月29日